常礼举要笔记(110)对众-不高声喧哗扰乱他人视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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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有声书《常礼举要笔记》 李炳南教授 编述/徐醒民老师 讲述/编号:dsp/01-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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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申)对众

三、不高声喧哗扰乱他人视听。

在众人相聚的场合,或是公共场所,我们可不能很大声在那里讲话、喧哗,旁若无人在高谈阔论。有一些人不懂得这个道理,愈是在公共场合,愈是提高嗓门讲话。其实在公共场所不是不能讲话,例如在火车上,同行的两人要说话的时候,无论什么情况,以对方听得清楚为原则,声音不要说得很高。你这声音一高的时候,有的人需要休息,怕人家吵他。有些人不了解这一层道理,故意把自己得意的事说出来,譬如我中了奖券,或是学校里考试得了高分,一箩筐地说个不停,这些事情人家听起来是不是够腻的了。表示这个人好表扬自己,又喧哗,又扰乱别人的视听!

所以我们常常说:「语惊四座。」这一句话说出来惊动四周的人家,都听这个人来讲,然而说的是什么呢?不正经的话固然不可以说,就是谈道,也不要高谈阔论。谈道也是彼此听得清楚就好了,我们声音谈得很高,是故意藉这个机会,想让所有人接受我们的说法,其实这会引起人家的反感。我们事事要自己反省,如果在火车上、车站或其他宴会上,某人在那里左一声上帝,右一声救主,我们听起来作何感想?这就太没修养了。在他以为这样可以宣扬主的道,也是自己对于教的一番好意,可是别人感受不了,也让别的宗教徒起反感。

礼貌都是互相的,事事自己考虑清楚。你在大众场合,不是必要的话,尽量保持安静。因为公共场合,那么多人聚在一起,可能已经很吵了,喜好安静的人都会感到不耐烦,而如果我们再高声谈话,那秩序就更不好了,让人家更受不了。所以不高声也不喧哗,免得扰乱别人的情绪,这是应有的礼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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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26年7月17日04:4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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