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教育杂志|第527期|专栏:看破是智慧,放下是功夫2019年10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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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疑解惑

問:弟子是個平面設計師,前段時間與他人合作設計一個網站的首頁圖片,網站內容則由他人製作。但後來這些人未能接受我的建議,在這些圖片上加了「版權所有」,請問這樣弟子是否仍不免有罪過?如果有,但應如何懺悔?

答:如果內容不是佛法,那就無所謂。內容是佛法,做得再好,你把佛法限制流通,你把佛法當作自己的貨品來賣,這是《戒經》上講的「裨販如來」。三寶可不可以販賣?沒有版權可以。要有版權,我專利,問題就嚴重了。所以一定要用恭敬心去做,利他才是真正自利,福報就大了。眼前圖這點小便宜,我們講經時常說,是樂中有苦,你能夠忍受的話,則苦中有樂。決定不可以做虧心事情,決定不可以欺騙別人,更不可以欺騙佛法,障礙別人學佛的緣分,這個過失都非常重。

 

問:印尼地區五、六十歲的華人,會讀會寫華文,但年輕一代大部分都不會,在這種情況之下,要用華語介紹念佛法門是非常困難。而在這裡小乘的僧團一般上都是用印尼文,很容易幫助本地人了解。弟子如協助小乘宣揚基本佛法,以便初學能吸收正確法門,這樣做是不是離開了專修的本職?

答:先接引,先讓大家了解。只要聽到佛法,見到佛像,所謂「一歷耳根,永為道種」。他這一生不成就,他跟佛結了緣,將來這個緣成熟他一定會入佛門,所以這是好事情。

 

問:如果翻譯老法師的光碟,又怕翻譯得不好,有錯誤,要背負因果,懇請師父開示。

答:你懂得多少就翻多少,不懂的可以不翻,或者是不懂的多請教別人。印尼懂華文的學佛人也不少,請別人幫助,翻完之後請別人給你修改。甚至於多請教幾個人,你回來比較,哪個人講得比較順,哪個人講得比較容易懂,你就採取,這些都是方法。應當常常向別人請教,你就不會有過失。

節錄自21-358 學佛答問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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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9年10月1日16:23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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