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陀教育杂志 |第515期|专栏:学佛的终极目标|2019年4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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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果教育:文昌帝君陰騭文廣義新譯(80)

清朝崑山周夢顏安士氏述/民國蓬島思尼子新譯

不可口是心非。

【發明】嘴巴掌管出和進,食物吃進嘴裡,是為了滋養身體;言語說出口來,是為了培養心志。心裡所想的,要和嘴巴所說的相符合,所作的評論才能合宜。要不然,就會欺騙偽造,不可測度,都是以巧詐的心態做事。這樣一來,還沒有得到有口的功德,就先蒙上有口的過失,有負於口的人實在是太多了!

⊙口不能思考,而心能思考,口常受到心的驅使,所以講出謊話的是口,而讓口講出謊話來欺騙人的是心。人在與人接觸時不能夠表裡一致,這種過失不是在口,而仍然是在心。只要讓心地像青天白日一樣光明,那麼嘴巴就不至於翻雲覆雨。君子只應反求自己的本源而已啊!

【下附徵事】

咒詛酷報【賢愚因緣經】

佛在世時,有一個不可思議的比丘尼證得阿羅漢果,對眾多比丘尼說起自己過去世所造的善惡果報。她過去世曾經是長者的妻子,家裡非常富有,自己沒有兒子,卻嫉妒小妾生男孩,私下把他殺了。

那個小妾怨恨地痛罵她,她就發誓說:「我如果真的殺了你的兒子,就讓我丈夫被蛇咬死,所生的兒子被水漂走、被狼吃掉,自己吃兒子的肉,身體被活埋,父母住家失火而死。」從此死後,墮入地獄,受盡無量苦報。

地獄罪報受完以後,投胎做婆羅門的女兒,懷孕滿月,與丈夫到父母家,途中將要生產,就在樹下停留,忽然有毒蛇咬死她的丈夫,她哭得非常悲傷。等到天一亮,就一手牽著大兒子,一手又抱起小兒子,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繼續前進。

路上剛好被大河阻擋,沒有船隻可以渡河,就留下大兒子在這岸上,先抱小兒子放到對岸,再走過河水來接大兒子。大兒子見母親過來,就走進河中要抱母親,於是被河水漂走。

她回頭要過去抱小兒子,竟然來了一隻狼,將小兒子咬去,咬得血肉淋漓,她悲傷得肝腸寸斷。路上遇到一個人,是父母所認識的人,就把自己的痛苦告訴他,並且請問父母是否平安。那人說:「最近失火,一家人都被燒死了。」

後來她又嫁人,懷孕正要生產,丈夫飲酒回家,她正在分娩,沒有人開門。丈夫破門而入,抓住她毒打一頓,隨後烹煮小孩,逼迫她吃下。她因為懼怕丈夫,勉強吃了一口,痛苦得徹入心肝,就拋下丈夫逃走。

到了波羅奈國,在一棵樹下休息,遇到一個妻子剛剛去世的人,兩人就結為夫妻。經過幾天,丈夫忽然去世。當時那個國家的法律規定,如果在世時夫妻很恩愛,丈夫死後,妻子必須陪葬,於是將她活埋。剛好有一群盜賊隨後就來挖墳墓,因此才能出來。

婦人心中思量:「我前世有什麼罪,竟然在幾天之間連續遭遇奇禍?」她聽說釋迦牟尼佛在祇洹精舍,就前往佛陀住所,哀求出家。由於過去世布施食物給辟支佛,發願修行的緣故,所以在今世遇到佛陀,才能證得羅漢果位。

【按】幾天之間,連續遭遇這樣的奇禍,真是悲慘啊!遇佛出家,最後證到羅漢的果位,真是快意啊!一則因為口是心非,以詛咒來表示自己正直之故;一則因為布施食物,發願想求得解脫之故。所以說,禍福無不是自己求來的。

一目準誓【宋鑑】

宋欽宗被金兵俘虜時,已經達成和議,顯仁皇后將要回去,欽宗拉起她的手哭著說:「我如果南歸,能夠做個太乙宮使就夠了,並沒有其他的願望。」皇后發誓說:「我回去之後如果不來迎接您的話,就讓我瞎了眼睛。」

等到回去之後,高宗並沒有迎回欽宗的意思,皇后很失望,但是不敢極力爭取,不久就失明了,到處尋訪名醫治療,沒有人能夠醫治。後來有道士進宮,用金針一撥,左眼立刻復明。皇后很歡喜,請他再治療右眼。道士說:「皇后可以用一隻眼睛觀看,另一隻眼睛用來抵償所發的誓言。」皇后聽了非常恐懼,起身道謝,道士說完就走了。

【按】輕易應允的人必定遭人埋怨,輕易發誓的人必定遭受天譴。顯仁皇后不能實踐諾言,並不是違背約定,而是形勢所迫罷了!假使當初在高宗面前痛哭流涕,皇上的心意必定不會勉強改變,但是皇后也不會違背諾言。不能夠這麼做,卻只以一隻眼睛來抵償誓言,何嘗不是寬恕她的情況,而讓她受到較輕的懲罰呢?

續載中……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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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本文由 admin 发表于 2019年4月12日16:17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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